李瀍也很难描述自己身体中那股不自在的感觉,忍过了不适就松开眉头,安抚宝珞:“没什么,大概是冬狩太累了。”“真的吗?”宝珞不放心地打量着李瀍,碎碎念叨,“可是去冬狩之前,你又说身体不爽快,觉着活动活动筋骨就可以让身子舒畅一些,怎么一点效验都没有呢?你总这样不舒服,太医们就没个说法吗?”“那帮庸医,不提也罢。”李瀍不屑道,“我没事,再休息两天就好了。”“那你别再吹风了,”宝珞扯着他远离轩窗,“快喝点热酒,驱驱寒气。”李瀍任由宝珞牵着走,临去前,又瞥了一眼窗外。他在光王身边安插了一步妙棋,今后这人安分地做哑巴王则罢,否则,定教他尝尝被自身软肋刺伤的滋味。他搂着宝珞香软的娇躯,欣赏着她如花的笑靥,心中暗想,如果宝珞也是别有目的地接近自己,他宁愿死在她手里,也不愿活着识破她。只要用情不假,光王的软肋,从此就是他的杀手锏。幽深的暗巷里,晁灵云仍旧被困在李怡怀里,背抵着墙壁哪儿也去不得,只能无奈地被他逼出一个又一个恼人的答案。“不说吗?”李怡双唇不舍地离开半寸,用亲吻的间隙拨冗说,“那就算了,我们正好做别的。”“不,你别……我说,”晁灵云用手抵着他的肩,还不习惯他那么快就和自己如此亲密,只能拼命低头躲他,将脸埋进他怀里,“我……我不记恨你,愿意原谅你……就是因为我喜欢你。”“答得好。”李怡挑起她的下巴,以吻奖励她的坦诚,“何时嫁给我?”这个问题比之前的更加得寸进尺,晁灵云浑身发软,面如火烧:“这怎么能问我……”“由你做主……不好吗?”李怡轻轻舔着她的嘴唇,逗她说话,“还是很难回答?”晁灵云痒得直咬嘴唇,羞恼地将他的脸推到一边:“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……这么粘人,都是跟谁学的?”“谁教的我,你想见见吗?”李怡顺势吮吸了一下她的耳垂,“跟我回府就知道了,你一定喜欢它……”晁灵云被他吸得浑身一激灵,心里胡乱猜测,含酸道:“回府让你享齐人之福?”李怡低低地笑,气息吹进她的耳朵里,又热又痒:“不,人只有你一个。”哄谁呢?晁灵云腹诽,脑中滑过吴青湘的脸,然而思绪下一瞬就被李怡的吻打乱。“别避而不答。”“答什么?”晁灵云被亲得昏昏沉沉,脑中一片空白,“啊……你别……你让我想想……”“好,不急……你慢慢想。”能不能让我静静地想一想!晁灵云简直欲哭无泪,在李怡怀里热得出了一身汗。这种事,说迟了磨人,说早了羞人,怎么好让她决定?“七……七月?”推个半年,应该算得体吧?李怡立刻狠狠堵住她的嘴,惩罚性地咬了一下她的舌尖:“你想要我的命吗?”晁灵云差点背过气去,眼泛泪花地妥协:“四月……”“不行。”晁灵云头皮一阵发麻,不敢置信地睁大眼:“下个月?”“还是太迟。”李怡讨好地亲亲她,“再想想?”还能怎么想?“这……这个月。”晁灵云的答案被李怡吞吞吐吐地逼出来,“不行,你还在服丧……”“有折中之法。”李怡舌尖一顶,将她的反驳挡回去,“听你的,就是这个月,那具体的日子听我的?”晁灵云顿时紧张地咽了一口吐沫,期期艾艾地问:“你,你想定哪一日?”“当然是最好的日子。”李怡目光闪烁,在她耳边悄悄报出答案。刹那间,漫天烟花星如雨,圆月生辉人成双。番外绛真篇张大郎年少的时节,很是浪荡过一阵子。他家祖上自开元年间,便在东市开了食肆谋生,至今已有一百余年。食肆离平康坊很近,客人里常常能见到妖冶的娼妓与不务正业的游侠儿,少不经事的张大郎难免耳濡目染,向往着那片风流薮泽。在那样的年岁,学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。很快他就结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,一起喝酒斗鸡,认识姑娘,还相约去纹了一身花绣。在刺青匠人的一双妙手下,他的身上从此便盘踞着一条长蛇,蛇头在右手,蛇身绕过手腕、肩颈,蛇尾一直蜿蜒到大腿上。为此他没少挨父亲的揍,有阵子长安城里风声紧,京兆尹逮着身上有刺青的恶少就杖杀于市,吓得他出城躲了足足一年。一年后回到长安,从小与他定亲的姑娘已经由父母做主,退婚另嫁。父亲为此气得一病不起,半年后病逝。他悔恨交加,洗心革面之后乖乖继承了食肆,那一年他刚过二十岁。张大郎本以为,自己这种金不换的回头浪子,已经什么都见识过,一旦收了心,就再也不会被平康坊的套路迷惑,直到他遇见沈绛真。关于他们的相遇,此事说来话长——却说长安恶少之中,有个绰号“三王子”的人,力能扛鼎,身上背着几条人命,连京兆府的官差都降不住。此人在平康坊一贯横行无忌,没有哪个人敢不奉承他,除了绛真娘子。张大郎永远记得那一天,他在街上心不在焉地漫步,忽然一块巨石掠过他的头顶,直直击中他身旁的一辆油壁车。车厢一瞬间就被砸塌,受惊的马拉着残车一路狂奔,四周响起一片惊恐的叫喊声。就在他以为车里的人必死无疑时,一个白衣少女却从变形的油壁车里跳出来,因为疯狂的车速跌在地上,鲜血几乎染红了半边衣衫。接着他听见脑后响起一阵张狂的大笑,回过头看见满脸狞笑的三王子,大致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。无非是怀恨在心的豺狼,打算咬死一只不肯屈服的羔羊。那雪白的羔羊遍体鳞伤,却在逐步逼近的豺狼面前,颤巍巍地站了起来,双目中迸出凛冽的寒光。那一双寒意夺目的眼睛,让张大郎的心里忽然窜过一阵悸动,搅得他头脑发昏。等他清醒过来时,他发现自己竟站在豺狼和羔羊之间,对那豺狼说:“她伤成这样,你一口恶气也该出尽了,何不就此罢休?”他到底是荒唐过好几年的张家大郎,三王子自然认得他:“我教训一个臭娼妇,要你替她出头?张大郎,你不想活了?”事已至此,张大郎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撂下狠话:“废话就不多说了,你要动她,我奉陪到底。”他一边说一边将手插进一旁的围墙里,用每天和百八十斤面粉的力道,生生从墙上抓下一大块坚硬的夯土,当着三王子的面缓缓揉成齑粉。三王子瞪着眼打量了他一会儿,朝地上吐了口吐沫,悻悻走开。危机解除,他转过身,望着满脸苍白的少女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住哪里?我送你回家去。”他以救美的英雄自居,并且自作主张地抓了她一只手腕,准备做护花使者。不料那少女淡淡瞥了他一眼,竟甩开他的手,捂着伤口靠墙站着,什么话也不说。直到闻讯赶来的鸨母哭哭啼啼地将她接走,隔天往张家食肆送了份谢礼,他才相信她真的是平康坊中的人,真是一点也看不出来。随后他留心打听了一下,才知道她叫沈绛真,人称绛真娘子,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不精通,是文人墨客争相追捧的扫眉才子。这样的人,难怪会得罪三王子,顺带着也看不起他了。张大郎把事情想通,倒也心平气和,不再动什么心思,只除了会时常想起那天他握住她手腕的时候,他纹在右手上的蛇叼着她雪白的腕子,就像擒住了这天下最柔软鲜美的猎物。再一次见到绛真,是他家食肆的屋顶被三王子用巨石砸穿的第三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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