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道啊,老头子前阵还打我电话问了这事。”二叔用筷子挑着面前烤秋刀鱼上边的肉。
景胜猛坐直身体:“他怎么不来问我?”
“你一看就在气头上,谁敢惹你,天王老子土地爷都得让你三分。”二叔轻笑。
林有珩来了兴趣,问:“景总在家里地位很高?”
二叔幽幽叹气:“都惯上天了,能不高吗?他这一辈就他一个男孩,独孙,要继承皇位的,根本不管他,再无法无天也只能看他横着走。”
林有珩再度打量桌对面的小子两眼,夹了片三文鱼扔进跟前的小碟子,翻转两圈,让它蘸满酱汁:“那我们于知乐的运气不错啊。”
二叔:“岂止是不错,我都怀疑这小孩失心疯了,还是被那女孩子下了蛊,以前也有女人啊,从没这样过。”
“啧,我改邪归正不行?”景胜也好奇:“二叔二叔,你怎么和我爷爷说的啊?”
“我帮你说了不少好话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说,阿胜这次怕是认真的,收心了,不想再游戏人间,”二叔故作语重心长,小口咀嚼着鱼肉:“老头子可盼着抱重孙指望你给家里添丁,巴不得你早结婚。”
景胜追问:“其他没了?”
“没了。”
“没评价于知乐?没说她很漂亮?唱歌好听?和我太奶奶,他老娘亲不相上下,难怪把我们景家儿郎迷得七荤八素。”说着说着,两眼闪闪熠熠,自豪无比。
“没,”二叔摇头,学了爷爷过来人语气:“只说你吧——大鱼大肉吃多了,所以现在喜欢小菜清粥。”
景胜翻了个白眼:“无聊。”
听到这,林有珩也笑出声。
没从那套出长辈对于知乐的具体看法,景胜丢开了这个话题,把重点挪回今天的关键人物,林有珩身上。
景胜敛着睫毛,把生鸡蛋打进饭碗,头也未抬,“林老师啊,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事儿。”
“嗯?”林有珩望向他。
景胜又加了酱油:“我想替于知乐赎身,毁约金我来给。”
二叔也是一惊:“干什么?于知乐现在不是挺好。”
景胜拌搅着粒粒分明的米饭,眼睛黑白分明:“你们老这么卖她,炒作她,等红了,其他人谈起她的作品,也要嗑瓜子聊聊她八卦,有意思吗?”
“艺人不都这样?”二叔接过服务生添的茶:“没点八卦黑历史,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明星。”
碗里匀了,景胜把筷子搁回去,分析道:“于知乐她,值得更好的创作和发展环境。”
年轻男人的面庞上,逐渐显现出一种只在职场上出现过的,威逼压迫感:“作为她男人,既然有条件和实力,为什么不把她送到更看中她才华的地方,哪怕敌对公司。为她开间个人工作室都成。”
林有珩诧然,但还是飞快调整好表情,为彼此铺台阶:“景总你开玩笑吧。”
“没啊,”景胜耸耸肩,随意的小动作,面上却不带一丝随和:“你野心太大了,林老师。这次的事,是解决了,你能保证不会有下一次?”
林有珩噤声,在此之前,她始终认定,景胜只是个骄奢淫逸游手好闲的混世小魔王。
景胜又撑住脸,颊上堆上去的肉,让他看上去只是个白净无害的男大学生:“你可以继续捧她,她有了名气,有了肯定,她会高兴,我也骄傲,但你得换种方式。”
“不然我……”他皮笑肉不笑地弯了下嘴角,语气浮离:“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更丧心病狂的事情。”
景胜端起面前的瓷杯,挑眉:“行吗?”
两个字,一杯酒,是他最后的通牒和礼仪。
林有珩思忖片刻,终是自嘲一笑。
心中轻叹,女人抬杯与他碰了下,清脆一声,以示应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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