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当然,老人说道:
「物本有其形,不论自外或自内观之,均为同物。一只碟子自侧面观之呈扁平,自上方观之呈圆形。扁形与圆形大不相同,但毕竟是同样一只碟子。东洋与西洋之别,仅在于观察点之不同。例如这只茶碗‐‐」
老人指着方才端来的茶具说道:
「在洋文中如何称之?」
cup,正马回答。
「cup?噢,读法截然不同,但指的不都是茶碗?可见阴阳五行与西洋学问,即便叙述方法有别,结论仍是殊途同归罢?」
原来如此,这说法也不无道理,与次郎心想。
「如此说来‐‐」
剑之进耸了耸肩,向前探出身子说道:
「‐‐稍早正马曾言,亡魂亦属雷之一类。依老隐士方才的解释,便可被归类为天火。不过,亡魂亦可以生命之火视之,如此一来,岂不应被归类为人火?」
「有理有理。」
「那么,究竟应属何类?」
老人脑袋微倾地回答:
「首先,宜先探讨人火是否为人眼实际可见。人有生命,心中可能有火燃烧,亦可能有气散发,故生命常以火喻之。但这生命,是否真可以双目可见之形体出现?」
听老人这语气,似乎是不可见?正马回应道。
「不,遗憾的是,老夫已活到这般岁数,至今仍未见过此类物体自临终人体脱出。但也不可因此便全盘否定。即便此物的确存在‐‐譬如,倘若真有自人体脱离之火球,而正马所提及之球状电光亦是的确存在,此类雷火便可能被误判为亡魂罢。」
「意即,两者难以区别?」
「大致上,均可谓是远观而非近观。此火球究竟为何,均是依观者自行判断。观者要做出何种结论,可能依观时心情而异。许多时候便可能是鬼怪露真形,原是枯芒草。」
「对对。」
剑之进对老人这套说法更是信服了。
「如此说来‐‐噢,剑之进,你曾提及那出现在两国油屋(注:日本古时制造、贩卖灯油或发油等油类的商店)的火球像雷不是么?」
但它怎会引起火灾呢?剑之进问道。
「当然会。那不就是老隐士所言的阳火?这火是热的,碰上纸或木头当然会燃烧。」
「有理。不过老隐士,即便这东西是一种电光,其中是否可能带张人脸?」
「人脸‐‐?」
「是的。根据仆役或邻人的证言,怪火出现一事应是不假。不论此火究竟为何物,但有个火球自屋外侵入店内引发火灾,似乎是事实。该店老板之后妻表示,此火球乃其夫前妻之怨念,火中清晰可见此前妻之面孔。此外,尚表示此火球紧追老板不放,导致其夫火伤送医,至今尚未恢复意识‐‐」
「噢。」
老人双眼圆睁,兴味津津地听着。看来他不仅年轻时酷爱奇闻怪谈,至今对此类故事依然是难以忘情。
「不过,想必老隐士也略有所闻,两国一带接连发生了几起原因不明的小火灾,而且数度有人目击这位后妻出现在小火灾现场。亦即这位后妻‐‐名曰美代,似乎不乏纵火嫌疑。否则,未免也太凑巧了。」
整栋油屋都给烧了?老人问道。
「烧得一干二净。尤其碰巧是油屋,烧起来可旺了。未殃及其他民宅,也没出人命,已是不幸中之大幸。之所以没出人命,乃因仆役等人眼见火球飘入屋内,纷纷惊惶失措直往屋外逃使然。邻人于火势向外蔓延前,便已通报消防单位。再加上当夜天雨,而且是在消防员镇火时降的,才没教火势殃及周遭。倘若当夜天干物燥,想必烧掉个五六栋也是轻而易举罢。由于火是从屋内开始烧的,因此仅有老板逃生不及,惨遭烈焰灼伤。」
「火球紧追着老板不放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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